2013年7月1日星期一

魔鬼的辯護士:devils advocate

現代中文风行应用曲譯英文的詞語,我們每天聽見的“正里”、“負面”都是例子。另外一個惡例是“魔鬼的辯護士”(devil's advocate)。這個詞,良多人皆誤以為是指替匪贼地痞騙子等等辯護的無賴。*** ***,就有人叫這位婆婆做“魔鬼的辯護士”,却不知devil's advocate完整不是那個意义。


按從前上帝教中樞要追启死者做聖徒,會先開庭辯論。辯論時,羅馬教庭指定的一名“天主辯護士”(God's advocate)負責推重逝世者,一位“魔鬼辯護士”(Devil's advocate)則負責列舉死者的缺點减以反對。逃封與可噹然要看辯論結果而定了。後來,人們便用devil's advocate一詞來說愛抬槓的人,或為了測試計畫、論据等而决心尋其破绽加以質疑的人,例如:

To prepare him for the trial,his lawyer played the devil's advocate and asked him some biting questions.
(他的律師從對圆的角度背他提出了一些尖銳問題,好讓他出庭時有所准備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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